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南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翁卓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 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15年公司股东及管理层对业务进行了重组,将精制糖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包括采购、销售渠道、人员、商标等)全部重组至本公司。通过重组使企业整体竞争力得到了增强,同时行业发展迅速,公司承压明显。为此,公司从多个方面采取了积极举措,坚持“研发创造价值,品牌成就未来”的发展理念,化解压力,增强发展后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公司目前发展态势良好,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 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15年,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监督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和检查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 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10)、《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 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2.39%;实现净利润165.69万元,较去年同期281.67万元降低41.1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56.54万元,较去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608.90万;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较去年同期0.08元降低37.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 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6]G16001800046号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为1,656,914.23元,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47,799.72元。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 通过《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6,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广东中轻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领享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刘汉德、翁卓回避表决。
(七)审议 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南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南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原第二条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日常关联交易:
1. 购买原材料;
2. 销售产品、商品;
3. 提供或接受劳务;
4. 委托或受托销售;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2.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3.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4. 提供财务资助;
5. 提供担保;
6.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7.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8.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9. 债权、债务重组;
10.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1.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2.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13.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修改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日常关联交易:
1.购买原材料;
2.销售产品、商品;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委托或受托销售;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2.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4.提供财务资助;
5.提供担保;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1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13.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 通过《计划扩建生产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决定在原有厂房附近新租一块地,新建生产线。新建生产线预计占用建筑面积约13,324.36平方米,预算投入约 2000 万元,计划于 2017 年6 月 30 日前建成投产。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 通过《关于向广东南粤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授信伍佰万人民币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关于向广东南粤银行东莞分行申请授信伍佰万人民币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6,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广东中轻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领享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刘汉德、翁卓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监事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学达、陈乘贝
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南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南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南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4日